海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白芝麻类品种(WS-261)交收标准
一、参考指标表:
指标 品类 | 白芝麻(无明显黑、黄、红芝麻) | |
基础标准 | 上限标准 | |
异色粒% | (黑、黄、红芝麻)≤4 | (黑、黄、红芝麻)≤8 |
杂质% | ≤1 | ≤2 |
含油% | ≥48 | ≥46 |
水分% | ≤6 | ≤8 |
FFA% | ≤1.25 | ≤1.5 |
二、检验项目及其解释:
水分:表示按照105°C干燥法的测定值(在105°C下根据C干燥法测定所得的值)。
含油:根据索格利特翠取法(Soxhlet Extration)测定所得到的值。
杂质:表示除芝麻以外的其他物质。
异色粒:表示其他颜色芝麻的混入。
FFA:即游离脂肪酸价数值。
三、交收办理时,待交收商品异色粒指标超出参考指标表基础标准范围的,按1:1 比例扣款降级处理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处理;其余指标超出参考指标表基础标准范围的,统一按1:1 比例扣款降级处理。(如杂质值为1.2%,则超出了0.2%,则最终货款<含其他升贴水>要扣除0.2%。其他指标以此类推)。
四、在交收办理时的买方收验货阶段,若待交收商品有任意一项指标超出上述参考指标表所示上限标准的范围的,买方有权以待交收商品质量不达标为由提出异议,拒收商品,此时卖方需在规定时间内更换符合标准的商品并重新向买方交货。更换后的商品重新质检,需符合参考指标表所示上限标准,并按照第三条重新计算该商品的最终货款。
五、指定交收仓库在收到交易商的商品后,异色粒指标按上限标准(≤8%) 履行入库查验,其余指标应按照上述参考指标表所示的基础标准履行商品入库查验义务,同步完成产地真伪鉴定,负责核查交易商提交的商品入库材料。对查验不合格的商品、产地鉴定不通过的商品及所提交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存在问题的,不能办理入库单。指定交收仓库开具的入库单,经海南大宗核实确认后,由海南大宗按照交易商的意愿注册生成电子仓单。
六、升贴水标准:
1、基础交收品种:多哥、埃塞俄比亚、乍得、中国(国产)白芝麻为默认基础交收品种;
2、升贴水调整规则:国别价差升贴水根据产地生产周期、指定交收仓库所在区域市场供需情况,按月核定;
3、替代品种升贴水:经平台专家组认定的替代交收品,升贴水由专家组按当月市场行情单独核定。
芝麻国别价差升贴水 | ||||
关联品类 | 关联品种 (商品编号) | 产地/国别 | 升贴水(元/吨) | |
交易品 | 替代品 | |||
白芝麻 | WS-261 | 多哥 | 埃塞俄比亚 | 按当月行情动态核定 |
多哥 | 乍得 | 按当月行情动态核定 | ||
多哥 | 中国 | 按当月行情动态核定 | ||
七、产地鉴定与交收管控
1、产地真伪鉴定:平台采用PCR实验室鉴定+第三方鉴定公司现场抽检双重方式,核验交收芝麻产地(多哥/国产/其他),经现场抽样并送至实验室检测后,出具相应鉴定结果。
2、交收决定权:交收品能否入库、交收,以平台鉴定结果为准,鉴定不合格货品不予入库、不予交收;
3、替代交收规则:买卖双方可协商提出其他产地芝麻作为替代交收品,需经平台专家组鉴定通过后纳入临时交收品目录;若买方不同意替代品种,卖方必须在多哥、埃塞俄比亚、乍得、中国(国产)基础品种内选择交收。
八、其他未尽事宜,以海南大宗的相关业务制度为准。本交收标准与海南大宗发布的其他历史版本存在差异的,以本标准为准。
九、本标准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属于海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升贴水动态调整、替代品种认定、产地鉴定工作由平台专家组负责执行。